2025年度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5-09-20浏览次数:42

2025年度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一、实验室简介

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依托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兵智能创新研究院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实验室以“打造国家陆域智能科技核心力量”为目标,引领带动陆域智能化转型升级,打造成为陆域智能技术国际一流、国内顶尖的科研创新平台。

二、资助方向

围绕实验室的智能网络信息与辅助决策、多域感知与信息融合、自主无人系统和有人无人协同四大研究方向,开展9项资助课题方向,详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 课题研究年限为1年。

2. 凡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国内外科研及技术人员(本实验室固定人员除外)、实验室客座人员,均可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人一般需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只能牵头申请1项课题,参与申报的课题累计不能超过2项。已获得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 课题的论文、专利等成果,完成单位必须署名本实验室。与论文相当的成果(包括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发明专利、标准、软件及其源代码等,该成果须将实验室(或实验室依托单位)列入主要完成单位),经实验室认定后可作为课题成果。上述所有成果须将实验室列入完成单位。技术研究专题报告、论文等成果归实验室所有。

4. 课题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专利、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编号:xxxxxx)”(英文出版物注Funded by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 Collaboration Laboratory Open Fund Project No.xxxxx)),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不计入课题的研究成果。

四、工作程序

1. 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2),相关申报材料不得涉密,需加盖依托研究单位公章,在2025102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至qtxtyzz@163.com,提交材料包括Word版、签字盖章版PDF扫描版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命名规则:方向X-课题X-课题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单位。

2. 所申请的课题经实验室组织评审后择优资助,并与实验室签订合同,按合同计划开展工作,接受实验室的检查与监督。

3. 课题验收: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按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验收要求做好总结并提交相关材料,交实验室归档。原则上课题负责人需在课题验收前到实验室至少做一次学术交流报告,报告及成果须提供电子资料在实验室归档

五、注意事项

1. 课题负责人和相应团队应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在研究工作期间,课题负责人应参加实验室组织的开放基金报告会做项目报告。对于未报送报告或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经费。逾期不纠正、不补报的,中止资助。

2. 附件12025年度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指南》的“基础成果”为申请最低要求;课题技术指标应优于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指标。

3. 一般情况下,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如遇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提前报实验室同意和备案。课题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课题,经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备案。

4. 课题负责人可选择在原单位或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选择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课题负责人,自动纳入实验室客座人员。

5.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与科研工作直接相关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其他费用等。课题经费分2次下拨,第一次为确定课题任务书和签署课题合同,拨付课题经费总额50%;第二次为课题验收后,通过验收拨付总额50%,不通过验收则中止课题及资金支持;项目任务书有特殊规定的,以任务书规定为准。课题验收评审合格者获得本基金全部资助,凡评审不合格者停止拨款,课题结题优秀者有奖励。

6. 基金应按任务书规定的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预算和研究计划使用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挪作它用,否则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课题负责人及其单位承担。课题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本实验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18822183637)  

            马老师(1338544870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创新中心4号楼

E-mailqtxtyzz@163.com

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20250920

附件1_2025年度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指南.docx

附件2_2025群体协同与自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docx


来源:中兵智能创新研究院